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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佳樂有線電視用戶申辦金融機構自動扣繳抽獎活動

20120201

永佳樂有線電視用戶申辦金融機構自動扣繳抽獎活動

1.參加資格:
2012年2月1日至4月30日止
有線電視及寬頻用戶【申辦金融機構自動扣繳方案】申辦成功就可參加,共3次機會(原自動扣繳用戶者已符合參加抽獎資格)。
2.抽獎日期:
第一次(2月扣繳101年3月2日抽出)。
第二次(3月扣繳101年4月2日抽出)。
第三次(4月扣繳101年5月2日抽出)。
3.第一次抽獎未中獎者,可連續對獎。
4.機票為5日來回旅遊團體票性質,需團進團出,吃住可自理或隨團參加安排旅遊。
5.機票中獎者需自付二地機場稅、燃油費、兵險、保險費,曼谷約3000元,普吉約3900元。(如有變動,多退少補)。
6.機票中獎後1年內出發有效, 因機票屬匯率或淡旺季節性浮動票價,出發時票價如有所調整需補差額。

獎項說明:
永佳樂有線電視每月2日抽出四位數幸運號碼核對金融扣款人身分證號碼,獎項如下
1. 第一獎-身分證號碼末4碼與抽出幸運號碼順位相同者,得有線電視免費看三年獎;社區、套房與公司簽約者、公司行號及營業用不在參加之列,中獎者不可退費、停機、移轉,且須扣款一次成功,始可享有優惠。
2. 第二獎-身分證號碼末3碼與抽出幸運號碼順位相同者得曼谷5日旅遊獎(價值10800元)。
3. 第三獎-身分證號碼末2碼與抽出幸運號碼順位相同者得普吉5日機票獎(價值9000元)。
4. 第四獎-身分證號碼末1碼與抽出幸運號碼相同者得曼谷5日機票獎(價值7000元)元。
5. 中獎者每人每次限領一個獎項,中獎者就不再列入下次抽獎名單。


機票及旅遊獎注意事項:
1.中獎者需自付兩地機場稅、燃油費、兵險、保險費、作業費。
2..機票獎及旅遊獎限中獎者本人使用,不得轉換他人、折換現金或其他商品。
3.本專案機票限中華民國自然人使用,持外國護照者不得使用,中獎無效。
4.其他機票相關使用規範,以正式中獎通知。